百度智能小程序-第三方平臺開發者業務行為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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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總則
1、 目的
為了保障小程序第三方平臺開發者業務的健康可持續發展,規范第三方平臺開發者業務行為,保障公司運營和防控業務風險,根據第三方平臺開發者業務的實際情況及有關規定特制定本業務行為規范。
2、 適用范圍
第三方平臺開發者:是經有效注冊、申請、認證,將其享有相應權利的第三方平臺接入智能小程序平臺,通過該第三方平臺向開發者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托管服務的個人、法人或其他組織。
服務對象:是指將其智能小程序的部分或全部管理權限、運營內容授權給您的第三方平臺并接受您提供的相關托管服務的開發者。
開發者:是指注冊、開發、運營、維護智能小程序的個人或組織。
二、 違規行為
1、 涉及定義
嚴重違規行為:是指在小程序平臺發布虛假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小程序內容虛假、提供虛假服務等),以使人產生錯誤認知為目的,導致他人經濟利益、人身健康、名譽等受損的行為。
一般違規行為:是除嚴重違規行為之外的其他違規類型,均視為一般違規行為。
2、 嚴重違規行為
? (1)在申請開發第三方平臺時,向百度公司提供的虛假不實信息行為。如:虛假的營業執照(包括不限于套用資質等)。
? (2)以虛構的開發者信息或唆使開發者配合提供虛假信息的行為。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虛假地址、電話、聯系人、身份證、營業執照、企業資質或證明等,以達到資質審核通過或牟取利益的行為,或者針對以上信息隱瞞不報的行為。
? (3)將開發者個人身份證或資質證明文件擅自借給其他開發者或者第三方平臺開發者進行使用的行為。
? (4)第三方平臺疏于管理,出現授權代理商、分銷商、其他授權委托或指示任何第三方,在推廣、宣傳、代理等業務活動期間,存在違約、欺詐、虛假宣傳、虛假承諾、提供虛假信息等行為。
? (5)第三方平臺開發者對開發者提供的小程序內容未進行監管,導致出現國家禁止或百度禁止推廣內容的行為;
? (6)開發者明確告知自己主體在百度其他產品(如:鳳巢、原生廣告等)被拒絕上線的情況下,第三方平臺開發者為之提供服務的行為;
? (7)第三方平臺開發者利用平臺或因職務之便作出損害百度公司利益的行為。包括但不限于泄露百度相關信息給外部或競爭對手等、騙取百度獎勵津貼等行為。
? (8)第三方平臺開發者在微博或其它網絡上散發或傳播違反百度公司品牌和商業利益的言論。發表負面貼子引導開發者、網民負面言論并造成嚴重后果的行為。
? (9)第三方平臺開發者發布、傳播或以其他方式傳送違反中國法律、法規、規章、條例,以及任何具有法律效力之規范所限制或禁止的其它內容。
3、 一般違規行為
? (1) 針對開發者小程序內容的合規性(不含國家/百度明令禁止的行為)未進行監管;
? (2) 未經開發者授權,擅自使用開發者主體開發小程序上線,導致開發者投訴行為;
? (3) 未經公司授權擅自向開發者提供不實承諾。
? (4) 第三方平臺在開發者明確拒絕的情況下,多次采用電話,傳真等手段反復騷擾開發者,干擾開發者的正常工作、生活的行為。
? (5) 對開發者采取各類不法、不良手段或行為。包括但不限于與客戶爭吵、辱罵、詆毀、威脅客戶等。
? (6) 使用不當說辭,闡述錯誤,誤導開發者,引起開發者投訴。
? (7) 平臺提供任何服務過程中,出現侵權等行為,引起百度被投訴。
三、 違規處罰
扣分制,滿分 12 分
(1)嚴重違規行為:每發現一次違規,給予違規的運營單位扣罰 0.5-3 分。同時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不同的處罰:
① 下線查詢平臺,且禁止注冊且下線新增授權能力;
② 下線查詢平臺,且禁止注冊且下線全部接口;
③ 下線查詢平臺,且禁止注冊且下線全部小程序;
(2)一般違規行為:每發現一次違規,給予違規的運營單位扣罰 0.1-0.5 分。
違規分值原則。每季度匯總得分,若季度扣分高于 6 分(含 6 分)
(1)單季度考核扣分高于 6 分(含 6 分),將直接影響第三方平臺開發者的獎勵資格或直接扣除保證金 5%;
(2)連續兩個季度或以上考核扣分均高于 6 分或年度累計扣分達到 10 分,全部扣除保證金或直接取消第三方平臺開發者資格,百度有權解除合作合同。
四、 附則
標準更新后不具有溯及力
來源:百度智能小程序